各单位:
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、农垦总局、教育厅及大庆市冬季防火工作要求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切实做好2008年冬季防火工作,消除火灾隐患,确保防火安全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禁止在室外焚烧垃圾、杂物,乱扔烟头,杜绝一切室外动用明火行为。
二、在禁火地点和高火险天气情况下室外禁止吸烟。
三、确实加强大风天各岗位的值班管理。
四、各办公室、实验室严格用电、用火、用气、用油管理。
五、加强防火安全规范管理。
六、禁止其它可能造成火灾的违规、违法行为。
七、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,特别重视学生寝室的防火安全。
八、采取防寒措施,不得影响安全出口的正常使用。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,加强宣传教育和严格管理,避免小火酿成大灾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
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
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